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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补贴政策大力推动 电动汽车进入推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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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6 09:47: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建设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是智能电网建设的组成部分,更是电动汽车走进人们生活的基础。近日,财政部表示,每年将安排10亿~20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此前,国务院安排60亿元补贴支持小排量节能汽车。国家补贴政策密集出台,以及各地政策的纷纷响应,无疑将电动汽车推广步伐及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网络建设。

宁夏 加大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力度

发展电动汽车,宁夏有自己的地域优势。宁夏地势平坦,高等级公路网络密度大、汽车保有量相对较少,对动力电池容量要求较低。且全区面积小,对电动汽车的续航能力要求相对较低。电动汽车产业因经济又环保,得到了自治区政府的高度肯定和积极支持。

6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徐广国作出批示:要鼓励支持电动车发展,出台新能源汽车运营相关管理办法,增加电动出租车运营数量,打造低碳城市。他要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银川市十二五电动汽车充换电网络布局规划》,落实充换电设施布点及土地划拨,并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中统筹考虑。

此前,石嘴山、吴忠等地市政府于2011年4月先后以函告等形式希望宁夏电力公司在当地尽快发展电动汽车产业,并承诺在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用地、电动汽车购置、营运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2012年初,宁夏电力公司首先在银川地区成立了电动汽车出租车公司,目前该公司已经购置20辆出租车开展商业运营。据了解,在自治区政府大力支持下,下一步,宁夏电力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充换电网络的建设,完善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系统,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规划

据介绍,按照“十二五”规划,2012年宁夏计划在银川、石嘴山和吴忠三市分别建设完成3座综合型换电站。“十二五”期间,宁夏计划完成14座综合型换电站、6座乘用车换电站、13个基于“物联网”的电池集中充电站和56个配送站,以及810个交流充电桩的建设,贯穿全区高速公路网,全面覆盖全区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网络能基本满足城区每5公里范围内建设不少于1个换电服务站点要求。

江苏 首次明确推广应用时间表

江苏推广新能源汽车有其基础。2011年,江苏省电力公司先后建成10座充换电站和730个交流充电桩。2012年,计划完成南京江宁药科大学、盐城漓江路等16座充换电站建设。其中,包含4座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站,将在苏州、上海、杭州已经实现城际互联的基础上,将无锡和南通纳入新的互联范围。

为了保证新能源汽车在江苏的有效推广,近日,江苏省政府印发了《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导意见》,就试点进度、技术标准、补贴金额等作了详细说明,这也是全国首次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该《指导意见》,2012年至2014年,江苏省重点在南京、苏州、南通进行试点;2013年至2015年,在无锡、常州、盐城、扬州、镇江等城市中选择有条件的地区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据介绍,江苏如此大力度推广电动汽车发展,主要基于三个方面。一是环保要求。目前南京、苏州等地已开展PM2.5试验性监测,此时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有效降低尾气排放,将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应用基础。目前江苏在苏州、南通等地推广应用150多辆新能源汽车,江苏尤其是苏南城市的老百姓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较高,使用接受能力较强,有些城市已规划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三是产业期盼。江苏拥有新能源的整车、电池、关键零配件等完整产业链,技术水平领先全国,但一直没有实现规模化生产销售。广大企业迫切希望政府能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在示范运行中检验技术水平、改进提高质量标准,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规划

按规划,南京、苏州、南通在未来3年内各自力争推广应用1000辆以上新能源汽车。据介绍,试点城市新增公交、出租车应优先应用纯电动汽车,兼顾公共服务领域纯电动汽车,鼓励私人使用纯电动汽车。考虑到售价,购买纯电动大巴车和乘用车,每辆除中央财政分别补贴50万元、6万元外,省和试点市将给予配套补贴,对电动公交车和电动出租车将按燃油车辆类型申报国家燃油补贴。电动出租车运价与普通出租车运价一致,但不收取燃油附加费,减免电动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合肥市 实施电动汽车税收优惠政策

随着新能源汽车成本的进一步降低,合肥市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将逐步从购置环节转移到使用环节,主要是通过补贴政策调动使用者的积极性。

5月17日,安徽省合肥市政府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能源汽车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意见》。据悉,通过的两份《意见》分别就公共服务领域、私人购买领域和使用新能源汽车、使用充电桩(站),开办新能源汽车租赁或服务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作出明确规定。

按照两份《意见》,合肥市财政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后的价格销售新能源汽车。市财政对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补助1.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补助1万元/辆。市财政设立电池回购专项资金,按照整车厂500元/辆、市财政200元/辆标准提取资金专户存储,专门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处理。另外,燃油车换购新能源汽车,还能得到每辆3000元的补贴。

规划

在合肥市,新建公建类项目充电桩按总规划停车位不少于20%配建。新建住宅小区充电桩按规划小区总规划停车位数不少于10%配建。若新能源汽车量超过小区预留充电桩数量,充电桩数量应随之增加。而对于新建社会公共停车场,鉴于停车场车辆集中,流动性大,新建公共停车场充电桩按总规划停车位不少于20%配建。(来源: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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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6-28 15:11:5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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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7-17 14:53:2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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