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张家港电动车本月20日起派出所办理上牌
    20日起持相关资料至派出所办理  据张家港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电动自行车管理暨专项整治工作将分宣传准备、上牌整治以及检查巩固3个阶段进行。  从7月20日起,张家港市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非本市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暂住证,持购车发票原件、车辆出厂合格证至辖区派出所或派出所警务室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或备案手续。若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遗失的,车主需填写承诺书,保证车辆确系本人自购所有,绝非...
来源:现代快报  2009/7/21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