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商情网:行业资讯旗舰!
免费注册>>
经销商登陆 | 商情通 | English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正文
电动车请勿“出轨” 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来源:扬州晚报    电动车商情网 2004-12-6 14:46:39
我来说两句( ) | |
[提要]
市民张先生日前反映,现在街头骑电动车的市民越来越多,很多人车速较快,并驶到了机动车道上,常给机动车驾驶员造成麻烦,也对他们自己的安全不负责。 扬州市交巡警支队秩序科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含电摩)属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近年来,由于电动车车速过快、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等原因,引发许多交通事故。交巡警支队对电动自行车违章行驶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起到了一定效果,但是,由于部分市民交通安全意识不强,警方稍一松懈,电动自行车违章行驶就立即返潮。因此,广大市民要提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的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出行环境。
关键词:电动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分享到:
新闻商机企业整车配件招聘求职
 Vip企业
供应 | 求购 | 招商 | 合作
 精彩图赏
香车美女 | 经典集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