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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能否挂牌应举行听证会
来源:海峡都市报    电动车商情网 2005-4-25 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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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近日,关于市民希望允许电动自行车挂牌上路引起与会部分委员的关注,部分委员就此话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并提出相关建议。 台盟泉州市委员会秘书长苏耿聪就此向大会提交《关于就是否恢复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问题举行听证会或论证会的建议》。 苏耿聪认为,和国内许多城市一样,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的问题近两年在泉州引起较大争议。从去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的正式身份,即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该法同时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这意味着,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有待省级人民政府再次决定。但福建省目前还没就这一话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泉州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的问题从法律上讲仍没有定论,其决定权在省政府。 泉州市区在去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突击对符合有关标准的电动车实行统一登记挂牌后,就再也没有受理新购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挂牌,并禁止所有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警察发现无牌车上路即给予罚款、扣车等处罚。按理说,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就是允许的,市级公安交警部门是否有权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也就难免遭到质疑。 鉴于以上原因,苏耿聪建议,参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就是否对市区新增电动自行车恢复办理登记挂牌并允许其上路问题专门举行听证会或论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加以吸收采纳,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合理合法的政策规定。 泉州政协委员、泉州实小校长孙坚力指出,作为一种便宜又省力的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的出现无疑满足了相当一部分城市中低收入者的需求,成为适合短途出行的代步工具。此外,电动自行车本身无噪声或废气污染之虞,且可提高非机动车道的通行效率。而交警部门只让一部分电动自行车挂牌,一部分不让挂牌,这究竟是什么原因?老百姓对此有意见,是否要禁止电动自行车挂牌上路,政府应举行听证会,听听大家的意见。
关键词:电动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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