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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制定电动自行车“十不准”公约 
来源:电动车商情网    2012-10-18 9: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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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青海制定电动自行车“十不准”公约。

    为预防在充电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近日,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协助全省500余家派出所督促物业部门、居(村)民委员会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统筹门岗值守、防火巡查、车辆管理等力量,坚持“每日五查”消防监管制度,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是否随意搭建、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到位、是否存在乱拉电线、是否堆放易燃物品等,督促建立电动自行车"摆放有人管、充电有人守、出入有登记"机制,及时消除动态性火灾隐患。

      全省制定“电动自行车‘十不准’”公约,广而告之广大用户严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物疏散通道,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充电时间不宜过长等安全知识,提高预防和处置电动自行车火灾的能力。

关键词:电动车 青海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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