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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电动车今日起上牌 办证5月1日截止
来源:江汉商报    2013-1-16 9: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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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荆州电动车今日起上牌,办证5月1日截止。

      疑问解答

  1.什么是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自行车?

  根据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大于20km/h,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装有脚踏骑行装置,每30分钟脚踏骑行距离不得小于7公里。上述各项有任意一项未达标,就不是电动自行车,而是“超标”电动自行车。

  2.什么是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和燃油助力车?

  按照国家《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标准》(GB17284-1998),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必须实现脚踏和机动两种功能,车内的气缸容积不大于30ml,整车净重在40公斤以下,机动离合器脱开状态下能由人力脚踏驱动,30分钟脚踏行驶距离不小于7公里,最高车速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超出此标准,又不属于轻便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范畴,未纳入机动车《公告》管理的属燃油助力车。

  3.对电动自行车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如何管理?

  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办理非机动车号牌(号牌为黄色),永久有效,按非机动车进行规范管理,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哪些车辆是符合电动自行车通行技术条件的,具体车型产品目录由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进行公告。对符合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标准的车辆参照电动自行车进行管理。

  4.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如何管理?

  “超标”电动自行车是生产部门非法生产、拼装的车辆,按相关法规是禁止上路行驶的。但考虑到荆州的实际情况,市公安交管部门对这类车辆将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登记牌证(号牌为白色),给车主3年的过渡期,3年后自然淘汰,不得再使用。

  车主须注意:1.办理临时通行牌证时间为2013年1月16日至5月1日,逾期不再办理;2.2013年5月1日后仍没有办理临时通行牌证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以无牌证拼装车论处,予以收缴,强制报废;3.鼓励车主办理相应驾驶证,购买交强险;4.骑乘者必须戴安全头盔;5.只能搭载一名12岁以下儿童;6.若发生交通事故,按交通车辆划分交通事故责任;7.在专用车道和机动车道最右侧行驶。

      5.对燃油助力车如何管理?

  具体要求与“超标”电动自行车相同,但驾驶人必须持有摩托车驾驶证(D、E、F),车辆必须购买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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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上牌 电动车 荆州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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