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商情网:行业资讯旗舰!
免费注册>>
经销商登陆 | 商情通 | English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江苏省政协委员建议完善立法管理电动车
来源:现代快报   朱俊俊 项凤华 2013-1-25 9:40:30
我来说两句( ) | |
[提要] 江苏省政协委员建议完善立法管理电动车。

      昨天,江苏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扬州市委主委、扬州大学兽医学院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孙怀昌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制定《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条例》,加重电动车“酒驾”处罚力度。

      建议1:强制实行上牌照制度

      提案内容:尽管要求,凡不在当年《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表》中的新购电动自行车一律不予登记上牌,但各地执行的力度不够或参差不齐。

      南京市车管所负责人回应:从2011年开始,南京市公安局发出公告,要求所有电动车必须上牌,否则交警上路发现,会查扣。

      建议2:电动车也应该年检

      提案内容:要以管理条例的方式,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年检与旧车报废的期限。

      南京市车管所负责人回应:目前交通法只要求对机动车实行年检和报废制度,非机动车没有纳入其中。

      建议3:加大违规惩罚力度

      提案内容:电动车违法现象仍很普遍,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惩罚力度不够,因此需要以管理条例的方式进一步明确电动车违规处罚方式,并加大惩罚的力度。

      南京市车管所负责人回应:目前电动车闯红灯等,交警一般罚款20元,醉酒驾驶才会罚款50元。想要提高处罚力度,必须修改现行的交通法,因为交通法已经规定了非机动车的处罚上限。

关键词:电动车 电动车立法 江苏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王玲
分享到:
新闻商机企业整车配件招聘求职
 Vip企业
供应 | 求购 | 招商 | 合作
 精彩图赏
香车美女 | 经典集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