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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电动自行车"闯禁"9月起正式开罚

来源:广佛都市网作者:郑斌
浏览:2013-9-1 8:57:12
[提要] “限电”政策缓冲月8月31日结束,9月1日开始强制执法。交警部门表示,今日起将对“闯禁”电动自行车正式开罚。

  “限电”政策缓冲月8月31日结束,9月1日开始强制执法。交警部门表示,今日起将对“闯禁”电动自行车正式开罚。其中,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闯禁”将被罚款20元,而超标电动自行车“闯禁”则被视作违章机动车来处罚,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

  超标电动车“闯禁”

  按违章机动车处罚

  8月31日是“限电”政策缓冲月的最后一天,过去的一个月交警部门对“闯禁”的电动自行车以劝导教育为主,没有实施实质处罚。

  据了解,禅桂新的“限电”区域为东至佛山一环、东平水道、佛山新城华阳路南延线,西至汾江河、东平水道、禅西大道,北至桂丹路、佛山水道,南至佛山新城三乐路范围内。

  按照规定,自8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准进入禁限区域。同时设定了为期一年的淘汰过渡期,即8月1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止,在此期间,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闯禁”将被罚款20元,而超标电动自行车“闯禁”则被视作违章机动车来处罚,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

  在淘汰过渡期间,佩戴头盔、购买交强险、持摩托驾照的车主,可驾驶今年8月1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在禁限区域外行驶。过渡期结束后,所有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准上路。

  8月31日上午8时左右,记者在市东路与兆祥路交界路口看到,该路口每分钟有七八辆电动自行车往来穿梭,其中还有不少是女装摩托车样式的超标电动车。在其他路段,电动车的“身影”也频频出现。

  市交警部门表示,9月1日各区交警部门将组织警力上路针对“闯禁”电动自行车进行执法。

  销售超标电动车

  工商部门将查处

  记者走访市东路多家电动自行车店了解到,自“限电”新政策发布以来,这些店的生意一落千丈。商家吴先生告诉记者:“这个星期我一辆车也没卖出去。”令他头疼的还有一些超标电动车难以处理,“这些车肯定没人会买,但退回厂家每辆车要500元的折旧费,还要100元交通费,退得越多亏得越多。”

  记者发现,市东路仍有不少商家摆出超标电动自行车,不过鲜有人问津,而按照规定,9月1日起仍在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由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南海一家电动自行车电池经销商谭先生的业务范围涵盖禅南两地,他告诉记者,不“限电”的地方电动车也不好卖,“很多人现在不敢买电动车了,怕禁限范围不久后再扩大。”

  超标电动自行车

  指不具有人力骑行功能,或者相关技术参数超出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标准的电驱动两轮车辆,包括最高车速超过20km/h、整车质量超过40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超过240w或者蓄电池标称电压大于48v等。

  禅桂新“限电”区域

  禅桂新的“限电”区域为东至佛山一环、东平水道、佛山新城华阳路南延线,西至汾江河、东平水道、禅西大道,北至桂丹路、佛山水道,南至佛山新城三乐路范围内。

转载请注明“电动车商情网”:http://www.cebike.com/news/html/201309/2013090108570394.htm

关键词: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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