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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中超理事长:力推“新国标”是民生之需 企业之盼 行业之要

来源:中国自行车作者:
浏览:2013-5-7 9:23:55
[提要] 近日,中国自行车协会马中超理事长在多个场合介绍推动“新国标”出台的进展情况。

  近日,中国自行车协会马中超理事长在多个场合介绍推动“新国标”出台的进展情况。他一再强调“新国标”对民生、企业和行业的重要作用,希望通过中国自行车协会及各省市协会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引起社会各方的关注和讨论,加强宣传引导,为标准顺利出台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为政府有关部门的正确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

  力推“新国标”是民生之需

  “让消费者更有力量”,这是今年3月26日,马中超理事长应邀参加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举办的“环保健康安全出行”电动自行车消费大家谈公益活动上的讲话要义。马理事长指出,正是因为有了广大消费者的厚爱,才有了电动自行车顽强的生命力,才有了中国电动自行车产业年均10%以上的高速增长。如今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达1.43亿辆,2012年产量达到了3 505万辆。消费者的刚性需求成就了中国电动自行车这个中国人自主、自立的原创产业。
  与会消费者代表和相关专家认为,环保健康、安全出行是城市社会的必然选择,电动自行车作为交通出行方式的有益补充,比步行快捷、比公交方便、比汽车灵活,是老百姓出行很好的交通工具。他们对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分类设计均表示赞同,呼吁推动其尽快出台。
  活动结束的当天,北京电视台、北京交通广播电台、北京日报、北京晨报、北京晚报、京华时报、健康报、新华网、人民网、人民日报网、中国网等多家媒体均对此次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北京日报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在修订中,有望今年出台”为标题,北京晚报以“新‘国标’有望年内出台,届时超过设计时速将自动断电”为题,对电动自行车新标准进行了详细报道。京华时报则通过对“电动车骑车人”、“快递业务员”和“行人”等百姓代表采访的形式,表达了对新电动自行车标准出台的渴望。另外,新浪网、搜狐网等门户网站也纷纷转载了主流媒体对此次活动的报导。
  4月8日,马中超理事长在湖北汉川出差时,有媒体问及近期深圳警方集中销毁3 600余辆电动车一事,马理事长指出:简单粗暴的销毁方式一定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如何对这样一种民生产品进行更加合理、良性的监管,需要我们的管理部门拿出更高的智慧和更大的勇气来思考和破解,需要多听听当地人民群众的意见,同时也需要多听听社会各界以及行业专家学者的意见。他还明确表示,该事件更进一步印证了新国标出台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力推“新国标”是企业之盼

    在中国,自行车历经百年,而电动自行车从起步到今天,也就十多年。据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披露,自行车制造第一次作为“大类”,入列中国轻工行业的20个大类之中。中国规模以上的自行车企业有712家,其中自行车企业396家、电动自行车企业316家。电动自行车已经占行业半壁江山。
  4月19日,马理事长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用一组数据说明了企业的变化:2009年年底全国拥有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共有2 600余家,实际从事电动自行车生产的企业有2 300家;而随着产业之间兼并重组的推进,到2012年底,全国拥有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约为1 050家,而实际从事生产的企业只有500余家。
  而“新国标”从14年前启动至今,曾先后出了十多个修订稿,出台时间也不断地被推后。“新国标”,其“出台”历程可谓一波多折。
  马中超理事长向记者介绍,为促成“新国标”的早日出台,2011年年底中国自行车协会牵头成立了国标起草协调小组。“如果说2009版的标准的搁浅主要是因为同电动摩托车行业存在矛盾,在此次新国标修订过程中,通过和摩托车行业的多次沟通协调,现在这个矛盾已经不存在了。”
  尽管“新国标”尚未正式出台,不过了解到“新国标”出台计划的企业已经开始谋划应对之策。在广东省,大约有60%至70%的自行车协会会员已经着手调整企业的生产业务,也有个别企业退出了这一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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